第十七章 蝗灾
沈斯年面色一变,几乎瞬间就判断出来,一定是常菲菲勾引的子桑景煜!
这个女人果然有两把刷子!
阿迩看见了他,直接从围墙上一跃而下。
常菲菲听着远去的脚步声,闭上眼睛睡了个又沉又香的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又到了中午。
经过一夜雨后,下人们清理着泥污的地方。
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走还会不会有人阻拦。
说走就走。
常菲菲刚走到门口,就又被小院的管家请回了。
看来白天看她的是管家。
生活不易,常菲菲无奈叹气。
终于她在院子中找到熟悉的身影,“阿武!你忙吗?”
阿武听见她的声音,头都没回,嗖的一下就跳出去老远。
难道她昨天的行为得罪他了?
她又看见了阿迩,“阿迩,你在忙什么呢?”
阿迩回头一看是她,吓得竟然倒退两步,“我,我很忙的,在帮李婶找鸡,你有事就找别人!”
“唉!你跑什么!”
这都干嘛,难道是她这两晚把人都吓到了?
那也太不禁吓了。
她还没放大招呢。
算了,看在他们和她一起吃饭的友谊上,今晚就不闹了。
常菲菲想闹也闹不起来了。
子桑景煜直接搬到她的房间,抱着她,睡觉。
梦中。
五岁的常菲菲,被抓到国外的一处杀手组织。
这间屋子里关的都是一样的孩子。
其他的孩子狼狈不堪。
唯独她还穿着镶着砖石的公主裙。
小小的她还没意识到危险,看着牵着她佣人阿姨,问道:“李姨,这里是哪,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原本面色和善的女人脸色倏地变得异常凶狠,“常妃妃,你回不去了!哈哈!这才是对你父母最好的报复!”
外面进来一个浑身满是肌肉的男人,对着女人呵斥道:“送完人,赶紧走!”
那个女人最后复杂的看了她一眼,离开后再也没回来。
她就这样被从小培养,为了能吃饱饭,为了能活命,还不到十岁的她徒手战过饿狼,亲手杀过自己的伙伴。
伪装过天真的小孩子,杀掉目标人物。
她变得越来越冷血,甚至习惯血腥的日子。
直到,她被父母找到。
梦境跳转。
是一处满是白色的疯人院。
“我不是精神病,母亲连你也要放弃我吗!”
蓦地惊醒。
子桑景煜没有睁开眼,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温柔的声音响起,“怎么了,做噩梦了?没事的,只是噩梦而已。”
常菲菲眼神明亮,看着黑暗中朦胧的轮廓,露出淡淡地微笑。
噩梦而已。
她的手轻轻地摸着少年的脸,少年给了她一种安逸的感觉。
常菲菲重新闭上了眼睛。
**
子桑景煜看着露出一个花苞的九彩神花,笑容在脸上绽放。
果然,每日相处还是有用的。
但是,老这么困着她也不是办法。
一直在外面刺探情报的阿戚,对着他道:“小王爷,今日太子赈灾回来了,想要和圣上要些赈灾款,但圣上以国库空虚为由拒绝了。”
“我们要不要……”
阿戚的话还没说完,阿肆闯了进来,急声唤道:“小王爷。”
“刚刚太子府传出消息,说太子有意要娶常家女为妻,换取以常家为首的商户支持!”
子桑景煜眉头深锁,没想到当初自己一语成谶,太子果然盯上了常家!
常菲菲只是商户养女,太子本不会考虑她,偏偏这个养女又在王府长大,地位上,甚至高了一众闺秀一等。
“给太子送个口信,就说赈灾的事情我有办法。让他想办法举荐我去。”
看来这一趟还是要去。
常菲菲没有想到,她竟然继被囚之后,又被迫和子桑景煜去赈灾!
“小王爷,我不明白,你自己去就去呗,为什么要带着我!”
“你一个人在云京,我不放心。”
常菲菲凑上前,精致的小脸蓦地出现在他面前。
“你不放心什么?”
呼吸一滞,“你好好坐着。”
“你不会不舍得我吧?所以才要带着我?”
见他不语,常菲菲也不想再逗他,“这马车很是颠簸,我们还有几天能到?”
“最快也要三天。”
常菲菲抱着他的胳膊,头枕在他的肩膀上,“无聊,我睡会。”
“嗯,睡吧。”
常菲菲其实也想不明白,子桑景煜为什么一定要自己跟着,他这几日对她很是放纵,简直和以前对她的态度判若两人。
似乎就像热恋中的男子一样,对她格外娇宠。
她也是十分享受这样的待遇。
马车在路上稳速行驶着。
三天后。
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费县。
常菲菲也是到了这,才知道这的情况,费县今年发生蝗虫灾害,是最严重的重灾区。
百姓一夜之间没了生存的粮食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县衙门口更是跪着长长的队伍,为首的庄稼汉在门口喊诉苦情。
“青天大老爷,求求您帮帮我们吧,我们的粮食所剩无几,满地没有一片绿叶。官府就要看着我们饿死吗?”
一个衙役拿着板子走出来,“你们嚷嚷什么,跪在这有用吗,天灾人祸又不是我们县老爷能改变的,你们有这精力,还不如看看哪个地方有野菜挖呢。”
“我们不是不吃野菜啊,那也要有才是,今年本就是个旱年,整整两个月,就半个月前下了那么场雨水,如今乡下蝗虫肆虐,那虫子大的,感觉都能把人吃了!”
那老汉在声泪俱下的诉苦,子桑景煜一个没看住,便看到少女蹦蹦跳跳到老汉身边。
“蝗虫吃了你们的粮食,你们也可以把它们吃了啊。”
“小姑娘你这叫什么话,那绿油油的虫子,看着就恶心,哪有人吃虫子的啊!”
她的话无疑引起了周围所有的人注意,立刻就被包围了。
“看着恶心只是你的想法而已,又不影响它能吃。”
“我们重来还没听说蝗虫能吃呢,你这个小姑娘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不会特意跑过来看我们的笑话吧!”
常菲菲笑意滟滟,“没有啊,我只是告诉你们活命的方法而已,你们不信那就算了。”
人啊,总是不愿意迈开第一步。
老汉面上一急,“唉,你等等,有本事你吃个我看看!”
常菲菲停止脚步,回身,“那有什么,走吧,我带你们去吃蝗虫。”
跪着的这些人,纷纷站起,“我们走,今日我倒要看看她是怎么吃的!”
县里离乡下是比较近的,常菲菲依旧坐着马车,被一群百姓围着。
还未到地点,就有零星的蝗虫在天上飞来飞去。
“这群该死的蝗虫,如今我们县祸害完了,又去东面那个县了,真是拿它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常菲菲看着身边的少年,问道:“景煜,这就是你这次来的目的?”
“那这个问题可不好解决啊。”
子桑景煜也是一脸愁容,漂亮的薄唇紧抿,“我知道,但我必须要想办法给他们搞到粮食。”
常菲菲到了的地方,很快就有一群百姓抓来两个竹笼的蝗虫。
好在他们在村长的厨房,他家一般的调料还都有。
煎炒,油炸,一番操作下来直接看呆了众人。
常菲菲,直接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很脆。
其他人见状,也开始一一尝试。
“真的很好吃!”
“那我们以后是不是就有肉吃了!”
“我们争取吃灭它们!”
这个时代的蝗虫,和他们那个时代的蝗虫不一样,他们哪个时代的蝗虫,自古代就发生了变异,当某种自然条件适合蝗虫大量繁殖的时候,他们会变成群居型。
它们身体就会变成大地一样的颜色,它们的身体会产生有毒挥发性合物苯乙腈。
但现在这个时代,蝗虫不会变异。
相反,它是高蛋白食品,味辛,性凉。
可以治疗百日咳、喉咙肿痛,还有降压滋补的好处。
“这蝗虫是能吃,不过,却也不能任由它们吃了我们的庄稼。”
少女站在他面前,一双水眸一眨一眨的看着他,“景煜,我有办法解决它们。”
“你这样做……”
“斯年,我们出去说吧。”
不一会子桑景煜黑着一张脸,出来了。
沈斯年:“哼!”
还和他黑脸,是怪他打扰了他的好事吗!
他转过身,弯腰。
双手撑在少女的身侧,“不太记得了,要不,我们再来一次?”
常菲菲太喜欢他眼中只有自己的倒影,攀上他的肩膀。
“沈公子。”
屋里的声音蓦地停住。
沈斯年打开折扇,“不对,我应该去看看常菲菲,她昨晚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好在这个女人的屋子也不远,到了之后,便听见里面细细碎碎地声音。
“哥哥,来呀……”
**
“景煜哥哥,昨晚玩的开心吗?”
子桑景煜穿衣的动作一顿,脑海里仿佛有粉色的花团炸开。
沈斯年一想到昨天自己有负好友所托,竟然什么忙也没帮上,还貌似把不该说的说出了。
越想越觉得对不起好友,拿着折扇便出门了。
好友的宅院一向没人拦他,大步走过去,快要到子桑景煜房间时,却倏地转了个弯。
常菲菲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希望自己昨晚的努力没有白费!
她太想要属于自己的血脉亲人了。
看着刚刚站起身,穿衣服的少年,莫名的就是想吸引他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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